【明報專訊】加拿大輪胎公司(Canadian Tire)5名卑詩省僱員因被指侵吞顧客的泊車退款,遭革職處分,且不獲發長期服務金,他們不服興訟,但僱傭標準仲裁庭拒絕受理,認為解僱合理。
公司內部調查指,部分店舖的收銀員串同停車場管理員,從停車場內找到的泊車收據,將泊車退款中飽私囊,每張收據可獲2.25元退款,而有關做法已長達一年。涉事店舖地點未見披露。
但相關僱員否認盜竊公司金錢,並認為是無理解僱,又指擁有加拿大輪胎公司特許經營權的僱主Ross Saito,應按年資向他們賠償長期服務金。
卑詩僱傭標準仲裁庭(B.C. Employment Standards Tribunal)則裁定Ross Saito勝訴,維持僱傭標準局方早前作出的決定,並駁回該批僱員的上訴申請。
僱傭標準局指,經過內部調查發現5名員工串同另一職工,「參與不恰當的泊車退款計劃」,加拿大輪胎公司遂於2016年7月將5人革職。5人中有人任職年資超過11年。
在某些地點,加拿大輪胎公司的顧客須消費超過15元,才可獲退還購物首句鐘泊車費,相等於2.25元。
僱傭標準局指,主導這宗詐騙的停車場管理員從顧客停車場收集得泊車收據,向涉事收銀員要求退款,並侵吞款項。
部分遭解僱的員工心感不忿,遂向僱傭標準局投訴。
肇事僱員均否認控,並駁斥稱加拿大輪胎是無理解僱,認為公司應按年資向他們作出賠償。
不過,僱傭標準局認為,該批收銀員從未否認向涉事管理員退款,他們指僅「少次或一至兩次」這樣做,並只在管理員向他們展示有效收據才退款。
但僱傭標準局調查則支持加拿大輪胎公司。卑詩僱傭標準仲裁庭成員指,「全部證實強烈證明,每名與訟收銀員自願參與這宗明知不誠實的計劃」,故此公司有足夠理由去解僱該批員工。
加拿大輪胎公司和涉事僱員均未有置評。
溫哥華清晰人事顧問社(Clear HR Consulting)首席顧問鮑西斯(Cissy Pau)亦認同仲裁庭的看法,並指本案提醒大家,無論盜竊的價值多寡,做法已違反了僱主跟員工之間的互信,並說若僱員跟僱主之間關係無法修復時,那就別無選擇只有終止僱傭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