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陪審團昨宣布裁決前一刻,法官彭寶琴突向控辯雙方宣布,司法機構投訴辦事處於中午收到一封電郵,內附一幅攝有4名陪審員容貌的照片,並留有「還有很多」的字句。事實上早於本案開審第4天已發生「內地遊客」庭內拍攝事件,法官當時相信該「遊客」只是無心之失,而執達主任亦未有留下對方資料便放行。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形容,發相做法「明顯是挑戰司法機構權威」,已有影響陪審團裁決的風險,亦很有可能觸犯藐視法庭罪,促請警方調查是否有人企圖威嚇陪審員及干擾審訊。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亦認為事態嚴重,建議司法機構加強培訓,制定清晰指引予前線人員,列明處理程序。 兩次偷拍皆放人 法律界促訂指引 法官彭寶琴怒斥有人在公眾席上無視禁令,作出違法行為,拍攝者行為影響審訊完整,為陪審團帶來壓力及不當騷擾。由於不能排除有人在公眾席上作出其他行為,滋擾及令陪審團受壓,故下令公眾不得入庭旁聽。彭官亦要求警方護送每名陪審員,及24小時聯絡電話。在陪審團宣讀裁決後,彭官才向陪審團透露事件,並安撫他們毋須過分擔心,還就事件致歉,但強調法庭已盡力確保事件不會發生。 暴動案開審第4天,就有「內地遊客」在庭內向陪審團方向拍照並以微信傳送相片,他事後答允刪除相片,惟執達主任未留下其資料便放行。涂謹申批評做法不理想,認為不論拍攝者有心或無意,司法機構應記錄其個人資料以便跟進,「刪除照片後也可復原,照片發上微信也可能瞬間被Cap圖(截圖),都要記低微信帳戶啦」,促請司法機構檢討處理庭內有人拍攝的程序及機制。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亦認為事態嚴重。他建議司法機構加強培訓,並制定清晰指引予前線人員,列明所需處理程序。他舉例指,法庭保安無執法權力,亦未必清楚如何處理有人在庭內拍攝,建議司法機構與警方合作,當前線遇事,可立即聯絡並諮詢警方。大律師陸偉雄對事件感震驚,促請警方徹查,「一定不可以再發生」。他認為需制定指引供前線人員,並宜在開庭時再三警告公眾勿拍照。 本案開審期間偷拍風波不斷,除案件開審第4天,有自稱「遊客」的內地漢遭發現向陪審團方向拍照並以微信傳送相片外,亦有陪審員懷疑一名操普通話男子在法庭拍攝他們。兩宗事件涉案者均被執達主任或警方放走,彭官每次均茬乘f團毋須擔心,相信是「無心之失」或屬誤會。日前彭官引導陪審團期間,有內地男子在法庭延伸的大堂拍攝,遭公眾發現,執達主任向男子問話後也將他放走,未有通知陪審團。該男子稱有興趣修讀法律故到庭聽審,他不知誰是梁天琦,又指到庭後未發現不准拍攝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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