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士加港兩邊走 非居民身分提RRSP可省稅
【明報專訊】註冊退休儲蓄計劃(RRSP)讓供款者在供款期間享受延稅﹐以及資本增值的好處﹐在提取供款使用時才要納稅﹐但因退休時已沒有正常收入﹐提取的退休儲蓄成為收入﹐政府便以供款者提取的金額徵稅。投資專家與稅務專家指出﹐對那些香港與加拿大兩邊走的投資者來說﹐投資者在提取RRSP內的退休金時﹐若拿捏得好﹐可省掉不少稅款。
陳李羅特許會計師樓合伙人陳統成(Terence Chan)和皇銀財富管理多美年證券副總裁潘啟鴻(Stephen Poon)指出﹐對加拿大居民來說﹐供款者退休時提取RRSP供款所納稅款﹐視乎金額大小而定﹐在扣除萬多元的免稅額後﹐便以累進方式納稅﹐金額愈大﹐納稅愈多﹐稅款最高可達提款額大約一半。
潘啟鴻因此提醒說﹐供款者在提取退休金儲蓄時﹐要按照RRSP內總金額﹐預計壽命與日常開支審慎計算。若果供款額不大﹐最好等到71歲時才提取﹐因為據政府規定﹐到71歲便必須開始提取。對儲蓄金額大的供款者來說﹐到71歲時要認真預計未來壽命適量提取﹐不宜太少。陳統成指出﹐若以非居民身分一次過提取RRSP內的供款﹐不管金額多少﹐都以25%納稅﹐比加拿大居民身分應納稅率低很多。
假如有加拿大居民已屆退休之年﹐並預計將離開加國一段時間﹐之後再回加國居住。他可以先申請非加拿大居民﹐以此身分把RRSP內全部供款提取﹐享受25%的低稅率。完稅後把金錢留在加拿大﹐待他日後返回加國恢復加拿大居民身分時使用﹐這便可省掉不少稅金。潘啟鴻表示﹐如此安排應該可以的﹐但相信不會有太多人這樣做。
陳統成指出﹐若果離加時以非居民身分把所有RRSP儲蓄提出並已納稅﹐就算日後返回加國恢復加拿大居民身分﹐已不用進一步納稅。
對於仍為RRSP供款的在職人士來說﹐潘啟鴻建議﹐最佳方法是定期供款﹐不要在每年供款限期前才急忙供款。因為定期平均投資﹐能夠爭取最佳的長期回報。目前市道較反覆﹐投資者若想購買股票﹐可把定期供款先放在RRSP戶口按兵不動﹐趁低吸納。較保守的投資者若不想冒太大風險﹐於利率趨升的形勢下﹐並不宜買債券﹐可考慮投資在保證利息存款證(GIC)﹐或者派息股及優先股。
潘啟鴻又說﹐一般每月定期供款者的供款額不是太大﹐較適宜投資在互惠基金﹐這可以是債券互惠基金﹐或者是股票互惠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