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培訓教練教導特殊需要人士游泳的香港特殊需要人士游泳學院院長陳保祿指出,智障學員未必懂得表達想法,遇事亦未必懂得保護自己,「因此對教練道德操守要求會更高」。他強調,習泳雖然難免有身體接觸,但教練必須懂得避嫌。他說,一般上課除了教練,亦會有助教等第三者在場,教練亦不應私下單獨約智障學員習泳。 或有身體接觸 需懂避嫌 他指出,智障人士未必能輕易明白教練口頭指示,有時難免有身體接觸,以指導動作。但他說,教學可透過工具輔助,以盡量減少身體接觸,例如教導浮水,可用浮條及浮板輔助。 陳保祿表示,一般會小組形式教導智障人士,除了教練,亦會有助教及家長等在場,個別嚴重智障學生或需一對一指導,同樣會有助教在場。該學院會教導智障、自閉及肢體障礙等學員,教練必須接受及通過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 其他服務智障人士的機構亦設指引規範職員行為。扶康會總幹事陸慧妍指出,該會規定男職員不可與女性智障人士獨處,若違反會有紀律處分。職員必須接受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 陸慧妍說,該會沒聘請教練作體育訓練,但有其他機構舉辦短期訓練予該會的智障學員。該會規定其他合辦機構員工包括教練及導師,不可與智障學員獨處,並需該會職員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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