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為首被告曾祥欣前後錄取5段錄影會面紀錄,他在首段會面中稱,次被告劉錫豪指示他向事主張萬里注射酒精,但他當時沒抽取酒精,亦只是「扮洁v跟從,沒有真的打針;惟他在第三段會面改稱,他有把針筒插入酒樽抽取1至2毫升酒精,但在次被告不為意下擠走酒精,並「扮晒洁A拮(事主)一下」。 首被告在被捕當晚錄取的會面口供稱,次被告多次要求他為事主注射酒精,但他把針筒插入酒樽後,只抽到空氣。他其後落樓時擠出空氣,並「扮洁v跟從次被告指示,事實上沒有打針。 稱在次被告不為意下擠走酒精 但控方昨播出首被告第三段會面,被告稱因次被告「唔知鶱銕跁豪鼽雈敦s精入血管會盡快暈」,他遂走到單位閣樓,把針筒插入酒樽吸取酒精,惟他稱針頭「落唔×到去」,只能吸到1至2毫升酒精。 首被告稱,當時見事主已無反應,但因次被告看茈L,「我扮晒洁A拮髐@下」。首被告強調他已擠走酒精,只是隔蚇リl插在事主腳部,其後他把針筒放在單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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