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庭上播放事主在案發當日致電回公司請假的錄音,事主父親作供指事主錄音中說話「窒鼤錢鵅v,與平日說話方式不同。事主被殺藏屍翌日,事主父親發現案發房間內衣櫃趟門與平日有異,房門門鎖「鬆驉v。 庭上播放事主陳曼儀2013年12月4日案發當日下午,致電回公司請假的錄音,稱原本需下午4時半報到,航班是飛往長沙,惟現需請假,對方回應稱一般請假需要兩小時前通知,但仍有為陳處理請假申請。事主父親陳億輝聽過錄音後,指事主在電話中說話「好似好驚咁」、「窒鼤錢鵅v,與平日溫柔、流暢說話方式有異。根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事主案發當日請病假,其後兩日均為休假,同年12月7日原定需執勤飛往上海,最終沒有出現,亦未有作任何請假申請。 案發翌日 發現房門櫃門有異 陳父作供時承認,案發後一天即2013年12月5日,他發現案發房間的衣櫃趟門方向錯誤放置,與平常不同,即兩個趟門的金屬把手位由原本在左右兩邊,變為同在中間位置,他當時曾糾正趟門。陳父另同意,同日發現事主房門的門鎖鬆了,指自己當時拆了整個門鎖出來修理。3日後,陳父打開衣櫃後發現女兒伏屍在內。 陳父又同意控方所指,早於2013年9月,其妻子曾吩咐他多些接事主下班,他亦有聽從,惟其後「發覺沒有特別事情發生」,停止接事主下班。控方未有解釋何謂特別事情,陳父亦沒有進一步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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