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夏天臨近,不少家庭都會使用冷氣機降溫,卻衍生滴水問題,食環署近年收到的投訴數字不斷上升(見表)。申訴專員公署調查食環署處理滴水投訴情G,發現職員收到投訴後,巡查未有針對投訴時間,形容做法徒勞無功。也有投訴指職員僅測試冷氣機5分鐘便斷定沒有滴水,但公署介入並延長測試時間至半小時,證實有滴水,公署認為食環署應訂立測試標準時間。
清晨滴水投訴 多辦公時間巡查
公署調查發現,食環署環境衛生辦事處在處理投訴時,沒有就冷氣機測試時間訂定標準、調查時間沒有按投訴人提供的資料集中巡查等多項不足之處。其中一宗個案,有市民投訴其單位對上的兩個單位有冷氣機滴水,環衛辦職員分別到涉事兩個單位觀察冷氣機運作5分鐘,未發現滴水便斷定兩部冷氣機沒有滴水問題。投訴人再投訴問題持續,在公署介入後,環衛辦因應建議,再派員到兩個單位測試約30至40分鐘,發現其中一個單位的確有滴水。
另一個案投訴每早近7時行經一幢舊式大廈,發現該大廈約100部冷氣機滴水,環衛辦職員到場巡查19次,只有4次於清晨巡查,其餘分別在傍晚、上午稍後及下午等時段巡查,上午及下午等時段巡查皆未有發現冷氣機滴水。
申訴專員促定測試時間 工會:不切實際
申訴專員劉燕卿認為,若職員測試開始後未有短時間內出現滴水,應繼續測試,該署應為測試時間訂定合理標準,職員沒有因應投訴人指定時段巡查,做法是費時失事,徒勞無功。
前線衛生督察工會主席阮佩卿表示,大部分投訴人報稱的滴水時間屬調查人員工時以外時段,或是法例賦予進入涉事處所以外的時間,職員有可能未完全按照投訴人所指的滴水時間調查,而且職員除了要處理滴水投訴,亦要處理其他投訴,人手不足,聘用小量合約員工在夏季處理個案只是杯水車薪。
她認為就測試時間多久訂定合理標準做法不切實際,因每宗個案各異,難以定下「合理」觀察時間,若遇上一些簡單個案卻硬要跟隨標準,有可能浪費資源。
食環:收數據研訂合理測試時間
食環署回覆稱,前年夏季以先導計劃形式成立4隊「處理冷氣機滴水專責小隊」,今年夏季會進一步增加至8隊,協助分區處理冷氣機滴水問題。該署又接納申訴專員建議,正安排職員在真實調查個案中冷氣機出現滴水情G時,收集冷氣機滴水測試所需時間的實質數據作分析,預計今年內可收集足夠數據,研究能否訂定合理的冷氣機測試時間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