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警強硬趕人令氣氛逆轉 暴動案自辯 稱臨時辦「選舉遊行」保護在場者
前年農曆大年初二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等罪。首被告梁天琦昨開始自辯,稱當晚砵蘭街曾有一輛的士被指撞到途人,警方遲遲未完成調查,引起在場者鼓譟。但當的士及警員退後離開,人群繼續「湊熱鬧」光顧小販吃小食,氣氛已緩和不少。惟至晚上11時多,持長警棍及旗幟的警員突衝入人群,向人群施放胡椒噴霧及揮棍,梁質疑「點解要用咁強硬手段趕人走」,為保護市民,他遂即時舉辦「選舉遊行」。
見人群可光顧小販過節 感為社會做好事
被告梁天琦(26歲)自辯稱,2016年2月8日晚上9時半,他到達旺角砵蘭街,見有本民前成員陪同小販推車向奶路臣街方向。人群曾向食環署職員表達不滿,但不久職員已離開,氣氛亦稍為緩和。
梁稱見到一名老翁疑遭朗豪坊外一輛的士撞到,愈來愈多人包圍的士,亦有警員持圓盾到場,令人群鼓譟。人群後來讓路予警方處理意外,的士及警員向後退,人群拍手歡呼。梁看茪H群在砵蘭街吃小食及拍照等,「我覺得自己為社會做鬙韟n事咁樣,大家可以過儭`」。
稱本相安無事 警衝入人群揮棍噴椒
晚上11時半後,梁突見山東街有大批持圓盾、粗長警棍的警員,亦見警員推動高台。在場者對警員增援反感及不滿,氣氛頓時變得緊張。他稱當時見警員來勢洶洶,下意識便認為會對在場者構成危險。
梁遂走到高台前,背向高台,圖阻警方推進。警方未有停止推進,並一邊將高台撞向他背後,一邊用手推他向前。人群與警方推撞期間,梁與數人跌倒。當梁被帶返行人路,回望剛才推撞位置,已見警員對人群施放胡椒噴霧及揮動警棍。梁認為警方衝入人群前,在場者本相安無事,質疑警方為何要強硬清場。
梁續稱,其選舉助理與黃台仰先後建議他即時舉辦選舉遊行,以緩和現場氣氛,但他擔心在旺角舉辦遊行會尷尬,故未有即時答應。惟後來情G危急,梁認為警方見他作為立法會補選候選人或會有顧忌,而既然本民前到場聲援小販,便有責任保護在場市民,他遂答應舉辦遊行。
認護甲屬本民前 盾牌不知
當他再站在警方防線前,後方有人向前傳遞選舉旗幟及膠盾,亦有人換上護甲。梁解釋本民前曾有人購買盾牌,但不知當日在場使用的盾牌是否屬於本民前;梁承認護甲由本民前成員購買,一般用在反水貨客示威中保護自己。
其後,黃台仰大叫「3、2、1,去!」梁向前跑,撞向警方長盾,後排人群亦推向梁方向。梁在長盾前遭警方揮棍打爆眼鏡,頭及臉滿佈胡椒噴霧。清理過後,他向亞皆老街方向散去,惟走到亞皆老街、上海街方向時,見到身穿反光衣的警員與數人在地上糾纏,亦有警員揮動警棍。梁稱「當時好嬲」,遂襲擊了一名警務人員,即他早前已承認的襲警罪。
見警箍頸女生尖叫 衝前喝止被按地制服
他稱之後突然聽到「砰、砰」兩聲及聞到火藥味,才意識到有警員開槍,但未發現警員向任何人開槍。他聽到有女生尖叫,轉身見到警員如挾持人質般箍茪@名女生頸部,他稱感到不妥,立即衝向喝止警員,遭數名警員從後按在地上,用警棍擊打及拘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08/16】
明報記者 凌沛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