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公民黨陳淑莊在財政預算案的提問中,查詢政府個別部門過去5年獲批准銷甡仵蛌獐げq。據政府檔案處回覆,去年政府決策局及部門銷1.04億份檔案,當中警務處共銷珙258萬份,比2016年多逾倍。本報昨向警務處查詢銷珝~務檔案數字C升的原因,以及與哪類案件有關,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去年政府共銷1.04億檔案 檔案處提供多個部門過去5年獲准銷猁熒~務和行政檔案數目。警務處2013至2016年間每年銷珙100萬份業務檔案,當中2016年105萬份,2017年升至234萬份;獲准銷猁漲甈F檔案,2013至2015年每年2萬至3萬份,近兩年大增約10倍,2016年23.8萬份,去年逾24.4萬份。 檔案處稱,所有銷甡仵蛌漸蚑虴▲楞鷊虒茬B相應檔案存廢期限表所列明的規定處理,沒有歷史價值的過期檔案,在銷珓e須先得檔案處長同意;只有經確定不具歷史價值的檔案,方會獲准銷牷C據檔案處分類,「行政檔案」是因應日常處理有關財政、政府產業、採購及物料供應、編制、人事和其他一般行政事務而開立或收存的檔案;「業務檔案」是各局或部門在執行與其成立目的有關的主要職能、活動或使命時所開立或接收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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