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控方日前於開案陳辭稱,案發前首被告曾稱殺死事主便可獲3000萬元,但無透露相關幣值。案中關鍵證人、別名「小草」的何菱瑜昨作供時透露,該3000萬元為美金,會由各被告所屬的國際組織「There」支付。她說,曾聽到3名被告商討殺人計劃,但認為他們是在「講笑」,曾「隨口講」提議應棄屍大嶼山,「因為諗住第二日同男朋友去大嶼山」。 首被告聘作秘書 記錄犯罪會議 現年20歲的特赦證人小草昨作供前,法官向她宣讀其免予起訴書,提醒她若不如實作供,律政司可落案起訴她。 小草供稱,與首被告曾祥欣因佔中而認識,2015年10月因與家人及男朋友吵架而遷入涉案單位。當時除首被告,次被告劉錫豪、一名蔡姓女子及一名梁姓男子亦同住在單位內。小草表示,她先後與首被告、次被告等在閣樓同住,第三被告張善瓻h於同年11月才搬到單位。 小草續指出,首被告以每月8000元聘請她為其秘書,負責記錄「There」的會議內容,包括如何去販毒等犯罪活動。她又透露,3名被告早於2015年底的會議上商討殺死事主張萬里(阿J),惟她已不記得詳細內容,只記得首被告稱如殺死張,「There」會給予3000萬美元。3名被告及後曾多次商討殺人事宜,惟小草認為他們在「講笑」,故無記下相關內容。 隨口提議棄屍大嶼 因欲與男友前往 至前年3月4日案發當日,小草返回單位時,看到首被告及第三被告正在上網。首被告聲稱是在「搵緊地方殺鱆J,同埋鱆J」,又指是第三被告在的士上想到要殺死張。小草稱,兩人一直在討論,提出要使用哥羅芳並注射酒精在張身上,令對方如飲醉。兩人其後商討殺人後應棄屍何處,首被告更一度詢問她,小草聞言「隨口講」應扔到大嶼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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