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萬五物業業主慳差餉逾億 議員促寬免設限 免還富於富
【明報專訊】《財政預算案》中建議寬免2018/19年度四季差餉,每季上限2500元,惠及325萬個須繳付差餉的物業,涉及178億元。政府昨日回覆立法會早前提問,披露首10名享有最多差餉寬減額的差餉繳納人,合共持有逾4萬個物業,寬減額達2.565億元,其中受惠最多的大業主持有1.56萬個物業,料可省減1億港元,料受惠者為地產財團。退差餉遭議員批評是「還富於富」,手持愈多物業愈受惠,有議員要求限制每名差餉繳納人的應課差餉物業數目,或將措施只限於租戶及自住物業。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日回覆立法會的文件,披露全港頭十名享有最多差餉寬減額的差餉繳納人資料。本港享有最多差餉寬減額的業主,共擁逾1.56萬個物業,差餉寬減額達1.026億港元;排第10位的業主則擁有1258個物業,差餉寬減額為890萬元(見表)。政府強調當中有逾82%訂明租金不包含差餉,有關差餉只是為方便管理先由業主代繳,故有關租客可受惠於差餉減免。
民主黨倡公司業主僅一單位寬免
民主黨胡志偉認為,政府回覆反映當局多年來亦無考慮如何合乎情理地退差餉,他估計能享最多差餉寬免的業主是與領展有關係,而其他上榜者亦有大地產商,特別是商場並無拆售的「大地主」。該黨涂謹申認為,寬免差餉措施令不少以公司名義持有多個物業的高官或大財團,可不成比例地受惠於寬免措施,做法有欠公允,建議政府研究加設規限,如限制公司持有的物業,只有獲最多寬免額的單位可獲差餉寬免。
無黨派議員謝偉俊認為,每項政策也難以做到完全公平,相信寬免差餉做法不公的問題較難解決,「除非政府唔減免(差餉)」。
政府:將交文件分析不同改變方案
對於議員提出不同建議,以更平均分配差餉寬免額,政府指差餉估價及徵收以估價物業作為單位,差餉繳納人可以是業主、佔用人或代理人,現行差餉物業估價署並無收集物業業主資料、差餉繳納人的身分證號碼或商業登記號票,如改變現行徵收差餉做法,或須根本性地改變安排,涉及修例和全面更改電腦系統等,認為須小心及全盤考慮。當局指會適時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詳述當局就改變現行機制不同方案所作的分析及影響,會盡量在今年底前完成有關分析。
另外,當局亦提供差餉物業估價署所收集過去5年的租金資料,住宅物業租約方面,僅有4%至5%的物業差餉由租客支付;非住宅物業則有53%至55%由租客支付差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