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保險業從業員多屬自僱人士,合約糾紛屢見不鮮。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表示,曾收到不少投訴,不評論個別公司做法,但一般而言,保險公司在終止合約後向員工追回培訓費等款項,或容許無故終止合約的條款,「情G並不理想」。他認為,保險業監管局應牽頭設立一套標準僱傭合約及指引,主動監察並督促保險公司跟隨良好做法,業界亦需自行改善合約條款,如不可無故終止合約,設立終止合約的警告制度等。 職工盟﹕公司經營困難有誘因利用不公平條款 職工盟保險及金融從業員權益分會會長李德威認為,合約常傾斜向保險公司,如容許公司毋須給予理由下與人員解約、解約時取回培訓費及津貼等,認為對曾付出努力的員工毫不公道。 他說,保險代理人成功「簽單」後,公司會給予特定比例的津貼,屬多勞多得,上線經理與公司或有誘因利用不公平的合約條款,在經營困難等情G下,隨時與代理人員終止合約並追回款項。 籲準僱員應在公司代表上線經理見證下簽約 李德威又說,有保險代理人曾在麥當勞等快餐店與上線經理草率簽約,他提醒準僱員應在保險公司內,於公司代表、上線經理見證下簽約,對方亦需詳細解釋合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