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化海港計劃二期乙落實無期
【明報專訊】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於2015年12月全面推行,收集維港餘下25%未經處理的污水,維港水質顯著改善;至於提升污水處理級數的二期乙,環保署回覆查詢時解釋,二期甲投入服務後,2017年維港的整體水質指標總達標率已高達83%,憲報公布的泳灘的水質亦持續8年全面達到泳灘的細菌水質指標,就符合水質指標而言,「在現階段推行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乙,並不是進一步改善水質的關鍵」,意味第二期乙工程仍是落實無期。
環保署發言人稱,政府目前正聚焦改善近岸污染問題,包括在污水較嚴重地區設置旱季截流器及修復日漸老化的雨水及污水渠管等工程措施,堵截污染源頭。發言人表示,政府會不時根據水質狀况和生物處理技術的最新發展,並考慮多項因素,包括未來人口增長及資本和營運成本,檢討淨化海港計劃的進一步推展工作。
事實上,政府最初分拆淨化海港計劃,被指為工程「減磅」,令二期甲可以盡快動工;政府2007年向立法會申請二期甲工程撥款約79億元,更表示若立法會不通過加排污費,政府將押後申請撥款興建二期甲工程,結果最後兩個項目均獲通過,但二期乙至今一直懸而未決,即使政府已為該項目預留昂船洲污水廠旁邊一幅面積約21.4公頃土地,作為二期乙興建地下生物污水處理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