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區無行人路 求設減速路障遭拒
[2018.03.07] 發表
【明報專訊】逾半居於多倫多市北約克Park Home Avenue(央街夾雪柏路地區)的居民簽名﹐要求市府在該條街道安裝減速路障(speed bumps)﹐但居民遞交請願書後5個月﹐市府的運輸局正式拒絕市民的請求。
市府在回覆居民的要求時﹐承認該條街道確有汽車超速問題﹐但由於根據市府政策﹐安裝減速路障的街道必須有行人路。該Park Home Avenue並未設有行人道﹐故不會在該處作任何減速的措施﹐如減速路障。除非市府在該處加設行人路﹐但該區居民又不太願意。
市議員邁克林頓(Mike Layton)一直提倡市府加撥資源在Vision Zero計劃上﹐圖減少車禍傷亡。
他覺得市府檢視設置減速路障要求的時間太長﹐標準亦太高﹐現是時候檢討有關政策。
自2016年推行至今﹐市府在50多個地區安裝了不夠200個減速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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