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人大常委會前年就立法會宣誓風波釋法,提倡港獨和自決者其後相繼被取消參選資格;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昨日發表演說,認為當港獨和自決議題在香港法院發展成法律問題時,便可能面對釋法,他不排除日後有更多釋法,但強調這些問題應是香港法院的事。他形容,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毋須向香港法律問責(not accountable),卻能藉釋法達至其屬意的結果,釋法將是香港法治未來面對的最大威脅。 指釋法是港法治最大威脅 另外,中共建議修改憲法刪除國家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限制,被視為為國家主席習近平無限期執政鋪路,戴啟思昨在外國記者會午餐會後回應傳媒有關提問,指自己不干涉中國憲制議題,不會評論,但強調「透過修改憲法以延長掌權任期,一般而言不會有好結果(don't usually end well)」。 確保屬意結果 人大卻毋須向港法律問責 戴啟思形容,自《基本法》1990年頒布以來,人大釋法權一直被視為存在問題(problematic),其凌駕司法獨立權力的能力,在往後的釋法事例中顯示得到。他續批評,2016年有關宣誓的釋法,似乎干涉香港法庭能作最終決定的範圍,釋法是一種確保屬意結果的方式,令法官本身可能出現的異議不會出現。 他又說,官方發表對重要憲制議題的屬意結果的意見時,而被視為在法庭判決前先發制人,這將侵蝕香港法治(corrosive effect)。有與會者借新加坡例子,問及削減市民政治權利和維持商界對法制的信心能否並存,戴啟思強調兩者不能並存。 大律師公會年初換屆,上任至今近兩個月,戴啟思指有些議題涉政治和法律層面,他不能阻止有人忽視兩者分別,但強調公會回應這些議題時,關注的是法律而非政治層面。至於高鐵一地兩檢,他重申公會繼續關注議題,指這個對香港市民有根本影響的決定,是由毋須向香港人問責的機構、即人大常委會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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