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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高等法院裁定以虛假聲明詐騙政府批出丁屋合約的地皮,位於大埔現名為「翠麗山莊」附近,該屋苑由數幢丁屋組成並由圍牆圈起。(鄧宗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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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丁民事案法庭裁欺詐 本土研究社指檢控有據 地署稱嚴肅跟進

【明報專訊】本土研究社發表的「套丁」研究報告中40宗個案,部分有法庭文件證實承建商或原居民向政府申請興建丁屋時,以不實聲明或虛假陳述等手法欺詐政府簽發丁屋批約。本土研究社2月初與地政總署官員會面,引述後者稱會轉交司法機構跟進。地政總署回覆本報確認有關會面,表示若有合理懷疑承批人或持牌人作出虛假陳述或欺騙署方的個案,會嚴肅跟進,並轉交執法部門調查。

明報記者 李以莊

本土研究社發表的40宗疑似套丁個案中,其中一宗位於大埔井頭村。地契文件顯示,發展商Grandhorn Development Limited(確豪發展有限公司,查冊顯示公司持有人為大埔區議會前副主席溫學濂,及其長子、廣東省前政協兼前滅罪委員溫幸平)於1996年8月,以125萬買下大埔井頭村一幅地皮(Lot 208 R.P. D.D.14),及至同年年底分契,並於兩個月後,將部分地權予一李姓男子(Lee Wai Kwan)。其後,李於1999年獲發丁屋申請牌照,及後捲入一宗民事索償案件。

案件涉及3名買家,在丁屋建成前,與中介Shun Sing Development Ltd(順承發展有限公司,下稱「順承」)簽訂買賣合約的財務糾紛,高等法院於2009年12月作出裁決。判辭指兩名原告(買家)在1997年已與中介簽署合同,以225萬購入丁屋二樓;而第二份合約,是3名原告(買家)簽訂合約購入丁屋一樓,但最後由於丁屋未有建成,3名原告向中介追討訂金及損失。

法庭裁申丁者虛假聲明

判辭指3名買家均是由「興隆物業有限公司」介紹予「順承」的,而「興隆」持有人是溫學濂及溫幸平。裁判官指出,整筆交易均屬違法,因為第二被告Lee Wai Kwan於1996年申請興建丁屋時,宣稱自己是土地唯一業權人。但事實上發展商「確豪」才是該土地的持有人(「確豪」於2007年把土地轉讓予案中第一被告「順承」),法庭文件更列出Lee Wai Kwan是因為錢,才參與「確豪」負責人溫幸平的「建丁屋計劃」,最後裁定Lee Wai Kwan的聲明屬虛假聲明,指他和發展商以此手法詐騙政府。

類似個案約40宗

本土研究社成員黃肇鴻表示,他們發表的《套丁研究報告》中有大約40宗類似個案,均是有文件或法庭判辭、白紙黑字證明有人串謀或以虛假聲明詐騙政府,認為地政總署或執法部門有證據對有關的人作刑事檢控,打擊「套丁」非法行為。他們今年2月初聯同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與地政總署官員會面,對方稱會循法律途徑跟進個案。地政總署回覆本報表示,署方對於懷疑有人以虛假陳述或不誠實手法欺騙政府簽發丁屋批約的個案,會嚴肅跟進;若有合理懷疑個案涉及「套丁」等行為,會轉介執法部門調查。但為免影響調查,故現階段不評論個別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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