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大管家」楊晶違紀撤職
親屬收錢財 副國降級正部
【明報專訊】農曆新年剛過,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內地反腐風暴再度颳向副國家級高官。蒙古族的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楊晶,去年在中共十九大上卸任黨務要職中央書記處書記,且落選中央委員,其後傳出受查。中紀委昨日宣布,楊晶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並降為正部級。這是首次有國務委員遭撤職,楊晶曾兩度擔任總理李克強的直系下屬,國務院秘書長也被認為是國務院總理的大管家。
新華社報道,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紀委對楊晶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楊晶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廉潔紀律,「長期與不法企業主、不法社會人員不當交往,為對方利用其職務影響實施違法行為、牟取巨額私利提供便利條件,其親屬收受對方財物」。中紀委強調楊晶審查中「認錯、悔錯」,經中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予楊晶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部長級。中央政治局昨日曾在北京開會,除決定召開三中全會外,「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通報未說明「不法企業主、不法社會人員」是誰人,但據本報早前得到的消息,楊晶涉及「明天系」富商肖建華案。通報顯示,楊晶雖然失去一切黨政職務,但並未移交司法。
楊晶是十九大後首名受查的副國級官員,也是十八大以來第7名受查的副國級以上官員,卻是唯一毋須上庭受審者,也僅降一級。昨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決定撤銷楊晶的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職務,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表示,堅決擁護中央對楊晶的處理決定。
同日,楊晶的家鄉及發[地內蒙古黨委也立即開會表明堅決擁護中央,並指此舉貫徹「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一貫方針。中紀委網站則發表題為〈紀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紀律沒有特權〉的文章,表示對楊晶的處分充分表明中共「無論哪一級的幹部都沒有鐵交椅,紀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特權,都要做到違紀必究、能上能下」。
64歲的楊晶早年一直在內蒙古任職,從基層起步,2003年成為自治區主席。2008年,時任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把楊晶調到中央,出任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兼國家民委主任。2012年十八大後,楊晶成為中央書記處書記及國務院「大管家」,亦是首名同時身兼這兩個職務的官員。不過,去年10月十九大上未屆退休之齡的楊晶失落中央委員,此後有報道指他遭黨紀處罰、撤職、降級,但他仍不時以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身分公開露面,本月5日仍與李克強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外國專家。
前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2015年9月表示,必須改變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的狀G,部分違紀程度較輕的高官被降級處理,例如前澳門中聯辦主任李剛,就是從正部級降為正司級,亦被處以留黨查看一年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