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戀上39歲大叔 分手反遭索40萬青春損失費
【明報專訊】深圳一名女子就在多年前戀上大她20多年的大叔,為他生下兒子後,才發現男方原來早有家室,兩人分開之際,男子竟向她索取40萬人民幣的「青春損失費」,而女子至今多番想探望兒子也被拒絕。
家住深圳的屈女士,2004年,她19歲時在龍崗打工,認識了當時39歲的蘇先生,隨後蘇先生向她展開猛烈追求,初時屈女士拒絕,蘇先生就提出,希望能繼續做朋友,並以兄妹相稱。其後,在蘇先生的甜蜜攻勢下,屈女士最終還是同意和蘇交往。2008年,屈更為蘇生下兒子,不過,慢慢屈發現蘇先生,行為舉止有點奇怪,她亦從未見過蘇先生的家人。
後來,屈女士打聽到原來蘇先生在老家廣東陸豐,還有未離婚的妻子,以及兩個女兒。2013年,由於屈女士無法接受自己「被小三」,於是提出分手。始料不及的是,蘇先生竟然向屈女士要求40萬元人民幣的補償,當中包括屈女士生孩子住院的錢、孩子的奶粉錢以及蘇先生自己的「青春損失費」。
屈女士說,本身蘇比她大20歲,別人以為她為了他的錢,但屈指她不是,最後為了分開得光明磊落,為自己留一個好名聲,屈女士湊了60萬給蘇先生。
之後,法庭又把兒子的撫養權判了給蘇先生,每當屈女士想探望兒子,都會遭到蘇先生百般阻撓。有內地傳媒的記者找到了涉事另一方的蘇先生,他承認拿了屈女士的60萬,但否認是「青春損失費」,指這些錢是屈女士委託他製作魚缸的錢。他又指和屈女士是一夜情,只是金錢交易,也沒有拒絕屈女士探望孩子,但必須在他的視線範圍之內。而屈女士也正就兒子撫養權提出上訴。
事件在網上引起熱論,有人指男方都39歲了,「還有什麼青春呢?」、「如此奇葩的分手費」,亦有網民指,「可以告他重婚罪」,也有人認為女方也太傻了,「女的瞎,男的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