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爆炸品處理課在現場拆炸後,隊員仍有一系列後續工作。助理炸彈處理主任張立得表示,炸彈被帶回行動基地後,隊員會徹底檢查是否仍殘存火藥,亦會拆下一些零件,用作分析和記錄炸彈類型,「最近兩枚炸彈,我們成功從其中一枚拆下引信研究,發現是一個25秒的引信,即撞擊後25秒才會爆炸」,完成有關工序後,炸彈會按傳統擺放在行動基地的走廊展示。 編制11拆彈專家 30後備支援 爆炸品處理課目前共有11名專職拆彈人員,包括6名不同職級的炸彈處理主任,以及5名俗稱「No.2」的助手。除此11人外,爆炸品處理課亦有約30名後備隊員,由不同職務的警員自願兼任,當中包括4名女性。由於後備隊員不具拆彈資格,在拆彈行動中只可向專職拆彈人員提供協助,例如準備工具,但後備隊員平日可落手處理土製炸彈。 1967年暴動當年,警方每日接獲41宗炸彈案件,故於1972年成立專責處理土製炸彈等的爆炸品處理課,初期以英軍拆彈人員為主,1980年代陸續由警員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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