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九龍灣的奪命車禍揭發肇事跑車新舊車主未完成轉名手續,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車輛交易牽涉金錢及法律文件,未完成轉名手續對新舊車主都不利,一旦新車主駕駛時違反交通條例,警方會循車輛資料向舊車主發出告票;另新車主付款後未有為車輛過戶,舊車主亦可以不承認交易,憑牌簿上的資料,有權將車輛取走,因新車主在法律上並非車輛擁用者。 李說以今次案件為例,跑車仍由舊車主持有,有可能惹上官非,提醒新舊車主切勿貪方便,付款後應該立即一起到運輸署做轉名手續。 倘死者家屬追討 或須共同承擔 大律師陸偉雄亦表示,新車主駕駛跑車撞斃途人,要獨自承擔刑事責任,但都可以死者亂過馬路作為求情理由,視乎法官會否接納;民事責任方面,車主及司機若日後遇到死者家屬循民事訴訟追討損失,兩人有可能要一起承擔,支付對方追討的金額。但如果舊車主能證明自己在事件中沒有疏忽,例如有汽車經紀在得到雙方同意下願意處理轉名手續,但最終沒有完成,舊車主沒有民事責任,可能只有司機要向死者家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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