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全發展可建1.3萬伙 政府交土地組文件提兩例子 議員質疑低估建屋量
【明報專訊】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早前對政府一直未提交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及軍事用地的文件,導致未能討論而表示失望。小組後日(6日)再召開會議,據悉,政府終向小組提交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的文件,以佔地最廣、面積約170公頃的粉嶺高爾夫球場作例子,規劃署的顧問研究提出兩個方案,發展部分高球場可建屋逾4000伙,若全面發展則可建屋1.3萬伙。
倘部分發展 可建4000伙
發展局副局長廖振新昨出席活動後稱,暫未決定是否發展整個高球場,抑或只發展部分土地,局方會先把資料送到土地小組討論,預料小組討論後會作公眾諮詢。被問及政府能否釋放更多私人遊樂場地建屋,他說這要視乎相關用地有否續約需要。
釋放遊樂場地先看續約需要
民政事務局預計本年內向立法會匯報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的檢討,其中由「香港哥爾夫球會」營運的粉嶺高球場,租約將於2020年8月底屆滿,高球場的地契列明,政府只需在完約12個月前、即明年8月前發出通知,就可收回土地。粉嶺高球場被指僅少數人能享用,坊間有意見認為,政府應優先考慮收回高球場建屋。消息指出,政府提交的會議文件以粉嶺高球場作例子,供委員討論私人遊樂場契約用地,會上料探討政府早前就發展粉嶺高球場的顧問研究,涉及兩個方案,以粉錦公路為界,若發展公路以東的32公頃高球場土地,可提供逾4000個單位,若發展整個高球場,則可提供1.3萬個單位。
牽涉粉錦公路須遷東江水管
據了解,政府認為發展粉嶺高球場有多方面考慮,包括場內的歷史建築和古樹;而一旦擴闊高球場鄰近的粉錦公路,須遷移東江水水管。
另外60多幅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中,不少由私人體育會持有。有委員向本報表示,相比粉嶺高球場,其他私人遊樂場地的發展潛力稍遜,認為高球場兩個方案都「有得諗」,因若全面發展高球場,逾萬伙的建屋量相當多,而且有交通配套,即使只作部分發展,建屋量亦達數千伙,且保留一定面積高球場作原本用途,有望平息爭議。
對於部分委員同時為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土地的會員,在討論中或衍生利益衝突,消息人士稱,文件以粉嶺高球場作例子,至少兩名身兼會員的小組委員或需避席,令整個討論較恰當。
尹兆堅推算:12條水泉澳h
關注高球場去向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質疑,政府顧問研究的建屋量推算太少,他按照政府規劃標準推算,若全面用盡高球場面積建屋,規模可相等12條沙田水泉澳h,即有30多萬名市民可受惠,質疑顧問研究的推算有「篤數」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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