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妻送煙 休班警改口稱不知是私煙
【明報專訊】男警前年11月休班期間被海關關員截查,被搜出4200支私煙,其妻因被搜出單位內藏30.8萬支私煙,被判囚一年。男警否認一項「管有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罪」,昨自辯稱香煙是妻子交給他,由於「太ョv而沒有懷疑香煙來源,又在庭上改口稱不知道妻子交給他的是私煙。
稱「太ョv沒查看 沒問來源
案件押後至下月27日裁決。被告林世全(54歲,圖)供稱當日下午是為了拿錢給已分居的妻子、即次被告余桂英(44歲)交租而見面。他說,余當時遞上一個背囊及膠袋,表示「禶謘A買鬫n耐,你食到就食,食唔到就K鼳\啦」。
林稱當日值夜更至早上7時許,因「太累、只是想回家」,沒有懷疑妻子交給他的香煙是私煙,亦沒有詢問香煙的來源,又指接過香煙後從沒打開背囊或膠袋查看。他說平日與妻均吸食某品牌子的「黑冰」口味香煙,惟在林身上搜到除「黑冰」外,另有其他牌子的香煙。
林警誡下向海關表示香煙未繳稅,又承認未能提供收據證明香煙已繳稅,並在記載口供的記事本上簽署。不過,林昨日在庭上否認上述說法,稱關員拆開膠袋讓他看到香煙上有未完稅的字眼後才知道是私煙。控方質疑林任職警察逾30年,為何明知紀錄不準確仍在口供上簽署,指林在庭上先確認口供紀錄準確,後來又反口。林承認自己前言不對後語。
當差30年 被質疑「不準確口供」簽名
辯方結案陳辭稱,控方須證明林知悉所攜帶的香煙是未完稅,才能成功舉證。控方則指只需證明林知道所攜的是香煙,就足以舉證。
【案件編號:WKCC5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