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發展基金 追兩戲製作公司483萬
【明報專訊】電影《不愛不散》及《37》的兩間製作公司,被指獲政府批出電影發展基金的撥款,但未有按協議在限期前交出劇本及上映版本光碟等予政府審批,亦未有交出會計及核數紀錄等,涉違反製作財務協議。律政司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兩公司追討共483萬元撥款。
劇本限期前未交政府審批 違協議
原訴為代表香港政府的律政司長,被告分別為電影《不愛不散》的製作公司文康電影有限公司,及製作《37》的37製作有限公司。據資料顯示,《不愛不散》由鄧麗欣、蘇永康、何炅及趙榮主演;《37》則由楊采妮、林妙可及劉曉慶主演。
入稟狀指稱,文康電影有限公司於2012年向政府提交《不愛不散》的電影劇本,並與「創意香港」簽署協議,政府之後批出143萬多元撥款,電影於2014年1月在內地上映。惟在政府多次催促下,文康電影均未有將最終劇本予政府審核,亦沒有將會計文件等交予政府,及未有在香港上映電影。直至2016年10月,文康電影終將《不愛不散》在港上映,並只交出部分文件;由於文康電影涉違反協議,原訴要求文康電影交回基金連利息163萬多元。
《不愛不散》《37》 內地香港上映
至於電影《37》則獲政府批出255萬多元,並分別於2012及13年在內地及香港上映。惟37製作有限公司亦未有按協議交出營利估算的文件、核數文件及電影副本等,原訴要求37製作有限公司交回基金連利息318萬多元。
【入稟編號:HCA238、2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