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處方類鴉片藥需審慎
劑量用藥期會致長期癖癮
(多倫多24日加新社電)安省一個政府機構敦促省內醫生﹐在開出新療程的類鴉片藥物時﹐應審慎考慮藥力和用藥期。
監察機構安省醫療質素(Health Quality Ontario)發表報告﹐追蹤類鴉片藥處方數量﹐處方對象是至少6個月沒有使用這類強力鎮痛藥的病人。
報告發現﹐開出高劑量類鴉片藥物的醫生人數略減﹐更少醫生開出處方用藥期超過7天。
但它指出﹐仍有醫生開出高劑量類鴉片藥物﹐醫生也有下超過7天的類鴉片藥物。它敦促醫生﹐為這類病人添加類鴉片藥物時﹐應三思而後行。
報告說﹐高劑量和長處方期﹐都是長期癖癮的風險因素。近年來芬太奴(fentanyl)濫藥問題嚴重﹐這種做法更危險。
它說﹐加拿大醫生下的類鴉片處方多﹐排世界第二位﹐僅次於美國﹐醫生應多考慮替代療法。
安省醫療質素證據開發和標準副主席達拉醫生(Dr. Erfan Dhalla)說﹕「我認為﹐我們應採取整體措施﹐管理人們的痛症﹐我們給人們下新藥﹐開始用處方類鴉片藥物治療時﹐要小心思考﹐是否利多於弊。」
它說﹐管理類鴉片藥物處方﹐在各類病人之間取得平衡﹐並不容易﹐因為不同群體有不同需求。
一些人有長期處方﹐管理慢性痛症﹐他們不能忽然停用這類藥物﹐不然會有戒斷症狀﹐或是透過非法渠道尋求替代品。
達拉說﹐在應對並未長期接觸類鴉片藥物的病人時﹐醫生必須審慎。他說﹐家庭醫生、外科醫生和其他有處方權的人員﹐應考慮這種藥物是否必要﹐可否共用其他療法﹐有沒有其他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