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叉打偷錢子 母認虐兒
【明報專訊】42歲在職母親不滿12歲次子偷取其父500元,一怒之下用膠丫叉打他近一分鐘,父親目擊事件立即上前制止及報警。母親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裁判官斥母親「用丫叉打人就係唔琚A你想像下會有幾痛」。
辯方求情指出,事發時被告就次子有否偷竊其父500元質問他,次子當時否認有偷錢,但被告有強烈證據顯示是次子所為,故一怒之下犯案,次子其後亦向警方承認偷錢一事。辯方解釋,次子曾多次偷去家人的金錢購買滑板、單車等物品,但被告與丈夫均要工作,不懂如何處理兒子的問題,擔心兒子會在外做出同樣的偷竊行為。辯方又指出,被告對事件已感到後悔,兒子亦因此事現要寄住於家舍。
裁判官指出,被告的教子方式明顯出問題,即使丫叉為塑膠製,「打落去可以好痛」,其子的手部亦因而現瘀傷及紅腫。裁判官強調,法庭並非想懲罰她,而是想幫助她一家人,故先為其索取感化報告,案件押後至2月8日判刑。
【案件編號︰KTCC17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