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文革期間八大樣板戲之一的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的版權之爭有新進展。中央芭蕾舞團(下稱中芭)委託代理律師向明報記者證實,上月28日中芭已被法院強制執行12萬元(人民幣,下同),用以向電影劇本作者梁信支付改編作品報酬、經濟損失及訟費。目前中芭已向北京市檢察院第三分院申請提出抗訴,最快3月後開庭。梁信的女婿、內地演員馮遠征回應本報表示,「支持法院的判決,靜待結果」。明報記者
1993版權協議有效期 雙方分歧
由梁信擔任編劇之一的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編排於1964年,梁與中芭時任團長李承翔1993年簽訂協議,雙方確定梁信享有《紅色娘子軍》電影劇本著作權,而芭蕾舞劇改編於電影劇本,中芭擁專有表演權、有義務署名,並一筆過支付5000元酬勞。按1991年的《著作權法》,合同有效期最長為10年。梁信2012年提告時表示,中芭未在10年期滿後續約,因此2003年後演出的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均涉嫌侵犯其著作權。
2015年北京西城區法院一審判決認為,中芭後續演出不構成侵犯著作權,但應支付相應報酬,及賠償經濟損失,對於官網介紹《紅色娘子軍》劇目時未給梁信署名,判決中芭道歉、支付報酬及賠償損失10萬元,兼付堂費2萬元。梁信去年1月28日過世,遺孀殷淑敏成為遺囑繼承人。上月20日,梁信女婿、內地演員馮遠征與中芭在網上隔空對罵,令事件成輿論焦點。
中芭律師﹕抗訴料3月有結果
中芭代表律師、四川悅順律師事務所主任陳界融對本報證實,上月28日中芭已被法院強制執行扣款。
陳界融表示,在1993年合約中的5000元,梁信認為是10年期的酬勞,但中芭認為是永久買斷,「梁信主張的是我們侵犯他的改編權,許可給我們的改編期限到2003年到期,但法院判決是我們侵犯他的報酬獲得權,梁信提訴時沒有主張那5000元是10年期的改編報酬,但卻被法院自己認定了」。
陳界融認為,此為法院在超職權宣判,已向北京第三檢查分院申請提起抗訴,「他們跟我說現在還在調取卷宗資料,差不多要到3月(開庭)。如果審查結束後認為我們申訴有理,那麼檢查分院會向北京市檢察院提請抗訴」。
「舞台劇本列舞步場設
屬中芭原創」
陳界融又表示,《紅色娘子軍》有諸多版本,但梁信只告了中芭一家,據他所知,梁信曾向其他人聲索,但對方表示與他的作品無關。本報記者向馮遠征求證,對方未有回應。陳界融認為,芭蕾舞版《紅色娘子軍》是中芭自行創作,因為舞台本還寫明上台次序、舞步、燈光布景、音樂等,有百多名藝術家參與,梁只享有改編著作權,屬於衍生著作權。
梁信2012年興訟後,曾有百多名參與者表示憤慨,認為玷污紅色經典,想向國家領導人上書,後來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