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卑詩內外科醫學會(BC College of Physicians and Surgeons)控告一名華裔及其於白石開設的鐳射及水療按摩中心,違反卑詩省《醫療專業法》(Health Professions Act),在未有註冊人員在場下,為客戶提供除痣服務,日前獲卑詩最高法院(圖)裁定醫學會勝訴。
醫學會引用一名何姓皮膚科專科醫生撰寫的報告,指出除痣的方法包括手術、鐳射治療或電外科技術,以及化學換膚。但鐳射及化學換膚只能清除皮膚的色素,而不能清除痣細胞。非典型的痣或具有癌症形成的風險,因此需要透過手術清除。
何並指,在除痣前必須經過診斷以確定採用的除痣方法適當,由未曾受訓的人員進行,或有危險,舉例說,若需要去除的痣是有潛在機會轉化成黑色素瘤但被錯誤處理,將有機會發展成皮膚癌。
根據卑詩最高法院的判詞,案中被告譯音姓譚(Tan),亦有使用另一姓孫(Sun)的名字,於白石開設鐳射及水療按摩中心。據卑詩內外科醫學會指,被告及其公司均非醫學會註冊成員,但被告刊登廣告為客戶提供除痣服務,醫學會提出,除痣的服務包括使用藥物,因此需要獲該會註冊的成員才能提供。
卑詩內外科醫學會指,在2013至2016年間,被告主要在報章刊登廣告宣傳可為客戶除痣,而其中心門外展示的廣告版上,亦包括相關的除痣效果照片。
醫學會曾於2014年9月及2016年8月,派出臥底調查人員到被告經營的中心,並錄下與譚的對話。譚在期間清楚表示她準備為客戶診斷及處理他們的痣及收取費用。
醫學會曾要求被告停止有關廣告宣傳及除痣服務,但譚並沒有完全配合有關要求,並繼續保留廣告版上的四張除痣照片。
被告答辯時稱,業界其他競爭者都有提供及宣傳除痣服務,醫學會如禁止她這樣做,將會令她的業務失去競爭力。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裁定卑詩內外科醫學會勝訴,賦予該會永久禁止被告及其公司刊登除痣服務廣告、提供除痣服務及就除痣服務收取費用。另外被告並需在明年3月1日前,支付醫學會聘用私人調查員的1600元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