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墮垃圾槽亡 業界促改工序 指每層垃圾直丟地下如陷阱 盼廢除垃圾槽
【明報專訊】前晚冬至在馬鞍山錦泰苑發生清潔工墮垃圾槽工業意外,昨凌晨始被救出的71歲清潔男工羅裕鏘,昏迷送院不治;事後勞工處向錦邦閣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昨晚清潔工倒垃圾時不能再使用大廈垃圾槽,工人需要使用升降機到不同樓層垃圾房收集垃圾後,再運往地下大垃圾房處理。對這宗垃圾槽奪命意外,有業界人士希望各屋苑能廢除以垃圾槽收集垃圾做法,以保障工人工作安全。
死者71歲 行內長者多
職工盟清潔服務業職工會主席羅智偉表示,清潔工主要為長者,其相關工會會員平均年齡逾60歲,年紀最大已逾80歲。他解釋,清潔工人的工時長,部分為10小時或以上,薪金貼近最低工資,難吸引較年輕人入行。他指出,發生事故的垃圾槽多設於大型屋苑,方便清潔工把每層垃圾投入垃圾槽,經垃圾槽掉落地下大垃圾房的收集箱,一般每層垃圾槽口都設有小門,平時鎖上;一般情G下,若清潔工發現有垃圾堵塞垃圾槽,會用水喉射水把垃圾}下去,不會探身接近槽口以避免發生意外。
「槽管被堵 應該射水}落」
清潔服務業職工總會前總幹事梁葉漢形容,垃圾槽對清潔工人來說是「危險陷阱」,希望各屋苑能廢除這種收集垃圾的做法,保障清潔工人的安全;他又指出,任職清潔工人不需任何培訓或專業,不少長者亦因有經濟需要而入行,現時不少清潔工人都屬「散工」,福利會比長工少,如沒有病假或假期等。
勞工處跟進 助辦工傷補償
對於高齡清潔工人保險問題,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所有僱主都需為僱員買勞工保險,雖然清潔工人的年齡較高,「但僱主既然聘請對方,就代表已買勞工保險以及保險公司會受保」,但僱主事前需向保險公司交代員工年齡,如有需要保險公司會請僱員做健康檢查評估,當證明僱員於工作期間發生事故,勞工保險就會按其情G賠償。
勞工處接受查詢時表示,前晚意外後已派員到場調查,並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相關工序;勞工處敦促有關僱主必須履行《僱員補償條例》的補償責任,亦會協助死者家屬辦理工傷補償事宜,以及密切跟進個案。記者昨晚見錦邦閣地下大堂放置慰問金收集箱,為71歲死者羅裕鏘收集捐款;其間不時有居民投入捐款。
2010年8月27日,大埔大元h一名清潔男工早上清理堵塞的垃圾槽時疑意外跌入槽管,由大廈高層直墮地面垃圾房,跌進流動垃圾桶內重傷昏迷,慘被當成廢物運到沙田廢物轉運站擠壓處理,再轉送打鼓嶺堆填區棄置;同日中午該工人被發現失蹤,警方循垃圾運輸流向追查,翌日在堆填區尋獲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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