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退休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以警棍毆打途人頸部,前日被判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隨即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等候下周五(29日)判刑。警察員佐級協會昨日發信予會員,對審訊結果表示遺憾,並指審訊為前線人員執行職務帶來「困惑」。 函警隊管理層求指引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昨日向員佐級會員發信,指審訊令何謂合理及合法地使用武力,以及誰人判定使用武力的合法性變得模糊,並指前線人員相信按內部指引行使武力判斷,卻可能因此受刑事檢控,令人員執法時難以判斷,故該會去信警隊管理層尋求指引。該會表示,已跟警司協會商討對朱經緯的協助事宜。 朱穿灰囚衣 還押毋須工作 57歲的朱經緯前日起還押荔枝角收押所,據了解,還押的朱經緯須穿上灰色囚衣,由於朱曾任執法人員,故預計會安排他獨立囚禁,免與其他還押犯人共同活動,每日有一小時離開囚室的活動時間。由於還押候判刑,朱在這段時間毋須工作。 探望方面,代表他的律師可無限探訪,家人或其接受探望的親友均可探訪,親友可買指定品牌的小食﹕朱古力、魷魚絲、香b薄餅、沙嗲牛肉片及魚皮花生等,給還押的在囚者食用。 對於朱經緯會否申請在下周五前保釋候判,有擅長處理刑事案件經驗的大律師指出,原則上遭定罪還押候判的被告有權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保釋候判,但須指出原審裁判官把他還押有何不公或不合理之處,以及被定罪的控罪完全沒有判監的可能;或若不准保釋,他還押期間已服畢可能被判的刑期,當然法官亦會考慮被告的個人背景。然而,成功獲批保釋的難度相當高。 另方面,按正常程序,向高院申請保釋須預備相關文件交予律政司及法庭,一般需兩個工作天。雖然在特殊情G下,可要求法院排快期緊急處理,但最終要視乎法官是否願意應申請一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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