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菲傭涉嫌將女僱主的自慰棒放到僱主年僅2歲女兒的下體,女童其後向母親投訴揭發事件。菲傭其後被控一項虐兒罪,案件昨提訊時,控方表示女童未能出庭作供,再者醫療報告證實其傷勢只是尿疹和抓傷,相信與自慰棒無關,申請撤銷控罪獲批,菲傭當庭釋放。 醫療報告﹕傷勢只是尿疹和抓傷 涉案菲傭為Gina Cannu Buduan(38歲),事後已被即時解僱。控罪指稱,她今年10月在將軍澳某屋苑內,對一名2歲女童負有管養或照顧責任,但故意虐待女童,令她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控方昨表示,2歲的事主在錄影會面中,未能分辨真話假話,難以錄取供辭,由於事主是案中唯一證人,其口供未必能依賴,加上女童報稱傷勢與醫療報告顯示的不琣X,故控方決定撤控。據了解,醫療報告顯示事主下體的紅印,應是由尿疹和抓傷造成,故相信其傷勢並非由自慰棒造成。裁判官聞言稱,事主的傷勢是一個謎團,但在缺乏可靠證人下,明白控方撤控的原因,批准其申請,菲傭獲當庭釋放。 【案件編號:KTCC2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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