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倡權人士指出多倫多警察總部要求到訪者在門口經過金屬探測器和接受搜身的保安措施,並不合乎公眾利益。 多市警察總長桑德斯今年6月下令執行相關的保安措施,目的是保障警察總部的安全。 引起這次爭議的源頭是警隊內部調查科的紀律聆訊都在警察總部內進行,33歲的市民Wasseem Khan投訴警長Eduardo Miranda行為不當。今年1月這名警長向一名配有手銬倒在地上的男子,用電擊槍連續6次射向他。當時Wasseem Khan在旁用手機拍下這個場面,卻遭到警長Eduardo Miranda喝令停止,並揚言要沒收他的手機,又聲稱若他接觸倒地的男子,會染上愛滋病。 後來Wasseem Khan向警隊提出投訴,涉事的警長Eduardo Miranda於今年9月接受紀律聆訊,代表Wasseem Khan律師Selwyn Pieters出席聆訊時,卻在進入警察總部時被搜身。對於入門時被警員搜身,Selwyn Pieters感到不安,儘管其後他以書面向主持紀律聆訊的警官表示,對此保安程序並未感到不妥。 警隊的紀律聆訊一直在警察總部內舉行,警方發言人以案件仍未完結為由,拒絕評論,但卻指出搜身的措施全是基於保安的考慮,市民有權選擇內進總部與否,但是Selwyn Pieters認為警隊可以考慮把聆訊改到另一處公開的地方,方便市民前往聽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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