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麥擱卡啦!」台中市柳姓男子,今年上半年,以有人亂按喇叭、鄰居大吼大叫,連打48通110報案電話。警方多次折返不勝其擾,勸告他不要任意打報警電話無效,依違反社維法開罰5000元,柳男不服提告,台中地院合議庭認為其所為任意頻繁,恐影響其他有報案需求的市民,全案判罰確定。 判決書指出,柳男在今年1月至7月,以「大聲吼叫妨礙安寧」、「鄰居大吼大叫」等理由打110報警,警方清查柳男以手機撥打110紀錄多達48通。 今年7月17日,警方又據報到場,但根據柳男提供的錄音證據,聽不出噪音,勸他不要再無故撥打報案電話。但柳男依然故我,繼續打報案電話,要求警方到場巡邏,警方認為柳所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裁罰5000元。 柳男不服提出抗告,指稱不是亂報案,因為噪音是需要長期觀察,還說希望法官要有同理心看待。 台中地院合議庭審理後,清查柳男報案資料,發現他在6月15日至7月22日間頻繁撥打110 ,且經警方告誡後,仍在7月22日以「每天騎機車進出都會亂按喇叭」為由打110報案,認定警方用法並無不合,且量處罰鍰金額妥適,駁回抗告,判罰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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