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報道新規 僅習「有聲出」
時長篇幅有規格 6常委不播現場講話
【明報專訊】中共開啟反腐風暴的「八項規定」,十九大後推出針對最高權力機關中央政治局的「實施細則」,其全文昨起在網上流傳,顯示在官方新聞報道方面,中共總書記享有的字數、時長、版面、畫面等規格明顯高於其他政治局常委及委員。在這一安排下,國家主席、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將延續、甚至加強自十八大以來佔據大量版面、畫面的特殊地位。
新聞報道佔1/3細則 政治局上月審議
2012年十八大之後,中央政治局開會審議通過「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由此拉開反腐之風序幕,至今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一共查處逾19萬宗違反相關規定的問題,處理26萬餘名黨員幹部。上月27日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的首次會議則審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細則」。內地傳媒人石扉客在微信公號「新石扉客棧」透露,「八項規定」細則共有30條,其中9條關於新聞報道,佔據三分之一,可見中央對宣傳的重視程度。上述文章已遭刪除,但又有海外中文傳媒披露細則全文。
新華社報道其他常委 稿限千字內
細則要求簡化政治局委員出席會議活動的報道,除「具有全局意義和重大影響的會議活動」外,一般情況下不安排廣播電視直播,中央電視台報道時不出同期聲(現場聲音),只有中共總書記可以例外。石扉客表示,過去5年多中,最高領導人的同期聲出現次數之多、時長、體量均為近20年來罕見,而沒有同期聲,完全靠旁白覆蓋畫面,「好處是顯而易見的,效率高、穩當,保證不會出問題」。
細則規定,在出席全國性會議活動的報道方面,政治局常委的文字稿不超過1000字,央視《新聞聯播》播出時間不超過兩分鐘,其他政治局委員的稿不超過500字,《新聞聯播》不作報道;在考察調研活動方面,政治局常委的隨行央媒記者一般不超過5人,地方媒體一般不派記者參加,新華社通稿不超過1000字,《新聞聯播》播出時間不超過3分鐘,不刊發側記、特寫等,其他政治局委員的新華社通稿不超過800字。上述規定都只有中共總書記不受此限制。
在外事活動上,除中共總書記、國務院總理外,對於政治局委員的出訪,《人民日報》、《新聞聯播》每個國家綜合報道1次,新聞稿不超過1200字,電視新聞時長不超過3分鐘;除中共總書記外,其他政治局委員不發側記、特寫、綜述等,若會見外國元首、政府首腦等,新聞稿不超過500字,不配發照片。
十八大以來,不論有無公開活動,習近平的新聞幾乎佔據每日《新聞聯播》頭條。《人民日報》上月在報道十九屆一中全會時亦打破慣例,習近平的個人照約佔頭版三分之一,而過往3屆一中全會,《人民日報》頭版均有刊登全部常委的單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