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察把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拖到「暗角」拳打腳踢,法官今年2月裁定各被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7人判囚2年。案中職級最高的總督察黃祖成昨率先就定罪及判刑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聽取雙方陳辭後押後頒下書面裁決。
上訴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50歲)昨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和大律師蔡一鳴代表,上訴方主要理據為原審法官裁定新聞片段的真確性時,採用了錯誤的法律原則,把無邦q視等新聞片段呈堂乃違反程序。上訴方認為法庭應採納更高、更嚴格的測試,以確定新聞片段毫無合理疑點。
沒取母帶 警網上下載
區院法官早在案件提堂階段,已提及控方未有傳召證人證明無邦q視新聞片段的真確性,而後來高院裁定律政司毋須向無辛薇母帶,終令警方要在網上下載本案中最重要的證據。法庭雖然要在新聞自由及公平審訊中取得平衡,但上訴方認為法官可運用權力要求無言璆X母帶,或要求控方提供更多證據證明片段真確。
法官隨即質疑,當時控辯雙方均由資深大律師代表,要求法官主動提出建議或頒令乃是不尋常做法。上訴方亦未能提供任何案例支持說法,僅強調現時只是申請許可階段,並重申爭論點影響深遠,甚至影響明年暴動案的審訊。
代表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反駁指出,上訴方的爭論不涉法律觀點,強調法官只要裁定片段與案有關,並確立片段表面真確,便能將之呈堂作證物,有關程序只是最基本的過濾。至於能否認出被告,以及確認被告有襲擊行為,則在審訊中交予事實裁決者決定。
曾召無邪g理 辯方沒盤問
控方重申呈堂片段清楚拍攝到,第一至第六被告把曾健超帶到「暗角」襲擊,第七被告其後加入。控方亦曾傳召無邦q視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等人作證,證明片段與母帶內容一致,辯方當時沒就此提反對,亦沒提出盤問。若辯方要求得到母帶或攝影師身分詳情,可自行申請。
至於刑期上訴申請,據了解,上訴方採納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早前說法,認為原審法官低估警員在處理佔領時面對的壓力,兩年半量刑起點屬過高;控方則以7人一同犯案,情節嚴重,違反誠信為由,反對上訴人申請。
【案件編號:CACC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