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議會昨天通過了148號法案。該法案雖然以大幅度增加最低時薪聞名﹐但也包含了一攬子改善兼職員工和臨時工各方面權利的條款。商界對短時間如此大的最低時薪漲幅表示不滿﹐勞工權利團體對改善勞工保障十分歡迎。
該項法案名為《2017年工作場所與優質工作法》(Fair Workplaces, Better Jobs Act, 2017),把最低時薪增加﹐由明年1月從11.6元增至14元﹔2019年再攀上15元。據估計受惠者約146萬人。
工作滿5年 享3周假期
改善勞工其他權利包括,所有勞工將可以為個人緊急事務請假10天﹐另有至少2天的有薪病假。僱員如果為某公司工作了5年﹐就應該享受3個星期的假期。
如果公司在48小時之內取消了員工的下一班工作﹐那麼必須支付3小時的薪金。
此外﹐法案也令到中介機構介紹的員工、家庭護理業及建築業的勞工﹐更加容易參加工會。
148號法案昨天完成三讀。在自由黨和新民主黨議員合力護航下順利通過投票。進步保守黨投下反對票。
法案同時擴大家庭事假(family leaves),並增加連串的措施,確保僱員不會被錯誤地列為獨立合約員工,確保他們得到應得的福利與保障。
在落實執行這些法例的修訂時,省府將額外聘請175名執法人員,同時展開教育的項目,培養僱員及中小型商業的僱主對法例的認識,好讓他們知道他們在《2000僱傭標準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2000)下的各自權利與義務。
安省勞工廳長斐廉恩(Kevin Flynn)說﹕「我們在過去2年聽到省民的心聲。他們要求我們更新安省的勞工與僱傭法例。安省工人應該享有公平的薪資,以便能夠應付生活開支,工作得更加安全,工作條件更加公平。我們有太多的家庭打的是兼職工或臨時工,而做全職的工人,也有活在貧窮線下。這是不可以接受的情況。剛通過的勞工法改革,將可確保每一個辛勤工作的省民,都得到機會充分發揮個人潛能,分享安省的繁榮果實。」
本地維權律師吳瑤瑤稱﹐總體支持這個法案﹐因為法案增加了對工人的保障。比如﹐本來許多兼職或臨時工﹐是沒有請一天假的權利的。他們生病也罷﹐遭遇家暴也罷﹐或者生活中發生其他困難﹐都必須上班。
另外法案規定﹐無論是公司自己招聘的員工﹐或者是中介機構介紹的員工﹐同工就需要同酬。
此外﹐她說﹐該法案還堵住了一些法律漏洞。比如一些公司可以不把自己當做老闆﹐而逃避對員工的責任,現在就無法這麼做了。
安省華商餐館會會長陳勇儀稱﹐省府這個法案的加薪幅度非常大﹐是「猛地一大步」。現在法案通過﹐法令如山﹐「商家不能承受﹐也必須承受」。
他說﹐在餐館中﹐最低時薪增加﹐等於需要給所有人比如大廚、二廚等加薪。因為「洗碗的都拿這麼多錢」﹐其他人當然當然也需要加。幅度也許沒有這麼大﹐但總要加一些。
老闆增加了這麼多的支出﹐怎麼賺回來呢。幾條出路﹕削減人手。即便不是辭退工人﹐但至少會減少工時。加價﹐在可能的情況下加價。
此外﹐可能就是逼人走到地下。如支付給員工不到15元的時薪﹐但付現金。
他認為﹐增加最低時薪可能最終推高整體物價。結果提高時薪也未能提高員工收入水平。
安省自由黨政府提出這項法案﹐一方面是勞工團體多年的推動。他們一直稱﹐現在非全職的工作愈來愈多﹐但勞工保障則相當不夠。另一方面﹐省府稱他們進行了為期2年的研究和公眾諮詢。
United Way和McMaster大學的一項調查稱﹐大多區將近一半的勞工缺乏工作保障。
以多倫多為基地的「工人行動中心」的蘭德(Deena Ladd)表示﹐一些基本的職位保障改善﹐將為工人生活帶來甚大變化。
加拿大獨立商業協會安省負責人克維辛斯基(Julie Kwiecinski)則稱﹐省府並沒有就15元時薪問題向他們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