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交往時開完笑開的支票,分手後竟要兌現?一名吳姓女子與交往17年的陳姓男子分手,控被陳男「白玩白睡」,拿出陳男當年誤寫的300萬支票,伸手討奉獻費,「17年來我對你的奉獻,價值遠遠超過300萬元……。」 據《自由時報》,吳姓女子指控,陳男在2006年間簽300萬支票給她,後來跳票改承諾每月給2萬元,騙取吳女感情並發生性關係。但陳男否認,說該支票在2001年就已開,因開票年誤寫成2006年,打算作廢時,吳女以「招來偏財」為由留下支票,並承諾不會兌現支票。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吳女和陳男交往長達17年,不能因無法相守終老,就指控對方欺騙感情,且全案已超過2年的請求權時效,判駁回吳女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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