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生死有時只是一瞬間的事情,急救方法對了,往往能挽回病人一線生機。遼寧瀋陽一名醫生在面對倒下的老婦時,對其施以心外壓急救。雖然人已獲救,但事後卻惹上官司,其中原告正是被救老婦。 事件發生在今年9月,老婦在一家藥店暈倒。一名駐藥店醫生在呼叫救護車後,隨即對其進行心外壓急救。雖然老婦送院後獲救,但在10月底她將這名醫生告上法院。控方指,這名醫生在急救期間按斷老婦12條肋骨,而老婦暈倒的原因,則是因服用了一粒由這名醫生提供的藥丸所致,因此這名醫生需要為此負上全責。 涉案醫生事後接受《北京青年報》訪問,聲稱自己沒有提供藥丸,僅建議老婦服用硝酸甘油控制高血壓,當時已經被對方拒絕。醫生又表示,當時閉路電視錄像已經修復,案發過程已還原,現階段雖然「還是有點寒心,但是我不想多辯解什麼」,直言自己「我沒做錯,就不後悔」。現階段案件還在審理中。 有當地急救培訓人員表示,心外壓需要以每分鐘100次左右的頻率按壓施救對象,而且要求力度較大,肋骨相對較細,非常容易造成骨折或者骨裂。培訓人員強調,相比肋骨骨折和骨裂,「搶救生命肯定是放在首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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