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伊利沙伯中學舊生會小學分校上周三(8日)向小五級學生發通告,指將於明年1月19日「全校多元化學習日」舉行東莞交流團,到訪虎門林則徐紀念館等。家長如有「特別原因」不讓子女參加活動,必須書面向學校申請,「否則會視為參加該活動,並會繳交費用」,通告回條可選擇是否同意子女參加,但若不同意要「另函申述理由」。校長梁潤蓮承認通告用字有改善空間,明年會修改。 該校通告指出,交流團團費為340元,扣除教育局「赤子情中國心」計劃的資助後的團費為102元。由於教育局只會資助隨團出發的學生,「如學生當天因病或事假未能出席交流團,便須補回差額238元,因此,如學生還未申請證件,請儘快申請,以免因沒有證件而不能隨團出發」。通告又指不參加活動的學生須於當天回校進行相關的學習活動。 病假事假須補回團費差額 有家長在社交網站質疑校方強迫學生參加交流團,校長梁潤蓮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交流團是配合常識科課程,並安排在上課日子進行,要求家長「另函申述理由」是希望家長會審慎考慮,校方「不想家長輕易讓子女不參與活動」,若家長只填回表明不同意讓子女參加,而未有交家長信,校方會聯絡有關家長了解。 憂治安水土不服可接受 梁潤蓮強調,有關交流團已辦了3至4年,以往都會有家長因各種不同理由選擇不參加,家長只要寫信說明理由便可以,例如擔心當地治安、擔心子女水土不服,以至抗拒讓子女到內地等,校方也會接受。 梁潤蓮承認通告的字眼有改善空間,或可修訂令家長「舒服些」和「感覺到選擇權」。她又說,會再與承辦的旅行社商討,保險能否包學生因合理理由例如因病或家中有急事未能出席等情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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