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年的士司機去年10月在颱風海馬「落波」後,駕的士接載女友到油站上班,駛至大埔公路沙田段時,因只顧跟坐在前座乘客位的女友傾談,沒留意前方有一輛準備拖走故障旅遊巴的拖車,結果的士直撞拖車車尾,女友頭部重創,留醫11日後不治。該司機昨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被判入獄16個月及停牌5年。 10次超速紀錄 官斥態度惡劣 區域法院法官判刑時表示,事發地點為一段很長的直路,有街燈,視野亦沒受阻,惟被告林詠明(52歲)駕駛時只顧跟女事主(31歲)傾談,至少有5秒沒留意路G,沒察覺前方拖車已亮蚅筆i燈,其駕駛態度屬嚴重危險駕駛。再者,當天路面因打風後仍然濕滑,被告卻仍然超速。 法官並指被告過往駕駛紀錄差劣,今次事件後再犯不依交通指示及超速,屬加刑因素。控方透露,被告過往有10次超速及3次不小心駕駛等紀錄。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與女事主同居,感情要好,事件對他造成嚴重情緒困擾,深感內疚及後悔,但強調事發時只是少許超速,因一時判斷錯誤,沒專注路面情G,只顧傾談而釀成意外。 根據案情,去年10月22日凌晨,當時天文台已除下所有風球信號,被告駕的士載茪k事主駛至大埔公路沙田段時,撞上一輛準備拖走故障旅巴的拖車車尾,戴有安全帶的女事主被困於前座乘客位,救護員到場發現她頭骨爆裂及腦漿溢出,消防員將她救出送院搶救,留醫至翌月2日不治。 【案件編號:DCCC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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