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公眾集會、遊行等如果有一定人數參與,主辦團體都要向警方申請,過去民陣曾經就遊行、集會儭蘀u、地點等問題爭拗,甚至要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政府噚日公布委員會鴷籇R,宣布鍾婧薇同葉振都做上訴委員會委員,任期兩年,今年12月22日生效,兩人都屬於建制派陣營,前者有擔任建制派社團麊k律顧問,後者就活躍建制派圈子,曾參與反佔中麍※吽C 政府噚日宣布,再度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退休法官彭鍵基做上訴委員會主席,委員包括律師會理事陳曉峰、「梁粉」牙醫陳建強、律師會前會長林新強、通訊事務局主席王桂壎等都獲得再度委任。上訴委員會鴷體委員包括一主席兩副主席同13個成員,全部係非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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