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總會長:租泳線制度需檢討
【明報專訊】獲康文署授權分配全港最少26個公共游泳池泳線的香港業餘游泳總會(泳總),設評分機制,為泳會申請租用泳線定出優先次序。本報偵查報道揭發,有泳會以非牟利泳會名義申請泳線辦習泳班,學費則存入私人公司戶口,疑違反康文署泳池租用條款。香港業餘游泳總會會長王敏超昨日在電台回應時表示,不會過問屬下泳會帳目,但承認需要與政府檢討租用泳線制度。
稱不過問泳會帳目
王敏超昨接受港台訪問時回應,屬下泳會約有百個,泳會是一個個團體,泳總不會細緻檢查或管制屬下泳會的運作,亦不會過問泳會帳目。他表示,泳總只會以公開的計分機制確認屬會資格。
王舉例,有成績的泳手「一星期六七節去用,他們的教練無收錢」。對於以非牟利泳會名義申請泳線辦習泳班,學費則存入私人公司戶口,王敏超回應「好難切開去計」。他表示,泳線的主要用途是訓練泳手,租線有嚴格規定,有若干人數才會租借,主要幫助運動員和教授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