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擅在校逗留 興德前助理傾向不認罪
【明報專訊】屯門興德學校早前被揭有「影子學生」及管理問題,該校前助理張錦輝(圖)被指遭取消註冊教員資格後,在今年3月尾至4月中,未得教育局許可在校內逗留,被控10項「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罪。案件昨再提訊,辯方透露被告「傾向不認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2月再訊,並批准更改保釋條件,容許被告出境。
被告張錦輝(43歲)昨出庭時稱,約兩星期前才從警方手中收齊所需文件,為此辯方申請押後案件,稱需時再給予法律意見及向控方索取較清晰的文件,控方亦指需時聘請外判檢控官。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12月13日再提訊,表示不會再押後,希望下次能展開答辯程序。
被告獲准繼續保釋,其間可離開香港,不得進入興德學校範圍,保釋金由5000元增至5萬元,每周須3次到警署報到;被告之後要求報到時間減至每周兩次,遭裁判官拒絕。
【案件編號:TMCC25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