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創國歌違法? 聶德權﹕法律涵蓋網上行為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分組審議,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預料周六下午會於大會表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圖)昨在立法會大會表示,現階段政府評論國歌法條文和細節是言之尚早,但強調納入附件三後,政府會盡快啟動本地立法工作,其刑事罪行及罰責會參考現有的《國旗及國徽條例》,符合香港憲制和法律制度,並兼顧《香港人權法案》第12條的相關條文(即刑事罪及刑罰是沒有追溯力)。
刑責參考國旗法
民主黨黃碧雲向政府提出質詢,關注本地國歌法的追溯力,以至會否將在網上發布對國歌進行二次創作的作品定為刑事罪行。聶德權在回應時稱,特區政府啟動本地立法工作後,立法會將有充分機會討論及審議《國歌法》。他其後重申,國歌是國家象徵,立法是本港的憲制責任,冀立法會亦本茼釵@同責任去審議此法。他續稱,現實世界的法律,一般會涵蓋網上行為,若有違反,警方將會跟進。
人民力量陳志全追問,當局草擬法案前會否諮詢公眾及立法會,聶德權表示,政府掌握和了解社會對國歌法的不同意見,本地立法有多個階段,第一步會與相關部門、執法機構作內部討論,做研究和草擬大綱,再諮詢立法會及公眾,形容這是「比較有效的方法」。至於時間表,他指政府完成內部討論和草擬工作後會交代。
公民黨郭家麒問到本地國歌法罰則,聶指罰則會在本地立法諮詢階段再討論,國旗國徽法已有罰則,一經定罪可罰款5萬元和監禁3年,政府亦會參考。
黃國健﹕奏國歌場合 街坊都不懂站立
建制派議員關心除立法外,政府還有何方法增加市民對國家的認同感及愛國情懷。工聯會黃國健感嘆「現在於社區、奏國歌場合,街坊都不懂站立」。聶德權說,對國家以至國旗國歌的認識和尊重,都會透過推廣基本法「做工夫」,在學校也有相關教育,將來立法後政府會作更多推廣。他指大部分市民都尊重國歌,但有小部分人的行為、情緒表現出對國歌不尊重,對此非常遺憾,希望在社會培養文化,使不同意見都會以合法行為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