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於去年農曆年初二凌晨旺角大衝突中,被指參與暴動的運輸工人昨在庭上自辯,供稱在衝突中只是旁觀者湊熱鬧,一邊「食花生」,一邊用手機拍攝現場情G;惟控方指他被捕後曾承認撬磚,早前自辯卻否認撬磚。 去年2月9日凌晨,旺角爆發警民大衝突,9人面對暴動及刑事疰a等控罪,案件昨續審。被控一項暴動罪的第七被告、運輸工人鄧敬宗自辯稱,他當晚約了好友「黑柴」在朗豪坊外見面,當時已有警民對峙,他們在旁看熱鬧,約一小時後離開,到金雞廣場打桌球及掟飛鏢。 控方﹕即係買花生食? 鄧說,翌日凌晨約3時,他與黑柴在街上行走,發現有人「燒洁B掟洁v,兩人一邊「食花生」,一邊以手機拍攝。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問鄧:「即係買一包花生蟑飽H」鄧解釋「食花生」意思是湊熱鬧。 鄧續供稱,他與黑柴其後到公園坐下休息,至早上6時後準備回家,被警員截停拘捕。主控官指正鄧,他其實是於8時後被捕,追問鄧於被捕前做過什麼;鄧回答自己曾在便利店外聊天及吸煙。 主控追問 認撬磚供辭真確 對於鄧在上周五自辯時否認曾撬磚,主控官則提到,鄧於被捕後曾在警誡下向警員表示有陌生人提供手套,叫他幫忙撬磚,他承認曾把磚交給一些陌生人,對方把磚摔在地上一分為二,用來「掟灡t人」。主控官指鄧在庭上的證供與警誡供辭不琣X,鄧被追問下同意其警誡供辭屬真確。 除鄧外,其他被告不自辯,案件押後至本月19日結案陳辭,預計明年1月8日裁決。其他被告為莫嘉濤、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李卓軒、林永旺及葉梓豐,年齡18至71歲 。 【案件編號:DCCC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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