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5歲女子X去年在澳門賭場賭博時幾乎輸清光,遂向一名男子借3.7萬元籌碼。她返港後即被人追債,兩名男子要求她在一日內償還18萬元,又拍下X的裸體影片作脅,揚言「如果你唔肯拍片,發生乜事我唔擔保,你唔會走得甩」。兩名男子昨承認勒索及非法禁錮罪,押後判刑。 辯方求情時稱,任職運輸工人的首被告黎文瀚(30歲)只負責「收數」,並非主腦,而任職地盤工人的次被告陳子明(28歲)因希望「搵快錢」才犯案,無參與拍攝裸體影片。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6日判刑,其間兩人還押。 根據案情,女事主X去年12月22日在澳門賭場賭博時幾乎輸清光,向一名男子借3.7萬元籌碼,同意償還6萬元。 6萬變18萬 拍片減還款額 X翌日返港時在碼頭遇見兩名被告及另一男子,兩被告稱X須在一日內償還18萬元,否則要拍其裸體影片,以減低還款額。 兩被告其後帶X到灣仔一酒店,X在不情願下,讓被告拍攝長約10分鐘的裸體影片。兩被告又要求X的朋友代她還款,X最終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DCCC3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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