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發展商香港興業(00480)早前向城規會申請,擬把愉景灣其中一個「綜合設施及員工宿舍」地皮改劃為住宅發展用途。計劃遭規劃署反對,城規會今年6月表示,擔心先例一開會造成連鎖效應,偏離愉景灣原來的發展計劃,拒絕香港興業的申請。香港興業昨入稟高院挑戰有關決定,並要求法庭下令城規會重新考慮有關申請。
申改住宅用途 供1190人居住
申請人香港興業有限公司於入稟狀指出,香港興業2016年1月向答辯人城規會申請修改「愉景灣分區計劃大綱圖」,把當中面積約7623平方米的6f區由「綜合設施及員工宿舍」用途改劃為住宅(丙類),以讓1190人居住。
香港興業解釋,愉景灣現已有3個員工宿舍區,足以滿足需求。鑑於愉景灣的交通發展已大大改善,宿舍需求進一步降低,令涉案的6f區多年來閒置。
興業:6f區被住宅包圍 改建是最自然選擇
愉景灣的發展大綱早前已清楚列明,愉景灣發展區可容納約2.5萬人居住,香港興業相信即使6f區獲批准改建,區內設施能應付因而增加的約1000人口。
香港興業又指出,6f區本已被住宅區包圍,故改建為住宅用途是一個最自然及明確的選擇。
申請人在入稟狀續披露,為配合政府於2015年《施政報告》提出增加房屋供應的要求,香港興業曾與政府就計劃作非正式討論,並於去年1月正式向城規會提交申請。惟今年2月的會議中,規劃署向城規會提交文件反對香港興業的申請。
規劃署:愉景灣發展空間未用盡
文件指出,規劃署認為一旦通過有關申請,會打開先例,造成連鎖效應,令發展商提交更多類近申請,有違該區原本發展計劃,以及對基建造成負荷。
規劃署亦指出,愉景灣尚有約12萬平方米准許樓面面積尚未納入發展總綱藍圖,發展空間未用盡,故沒理由要通過香港興業的申請。城規會於今年6月以同樣理由拒絕香港興業的申請。
香港興業質疑,城規會完全接納規劃署的意見,未有自行查核有關人口增長對該區帶來的影響,以及錯誤考慮發展空間未用盡等資料,要求推翻城規會的決定,要求法庭下令城規會須依照法例重新考慮有關申請。
【入稟編號:HCAL6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