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會計師公會前會長、港大校委會成員周光暉(圖)的父親今年6月逝世後,民政事務總署以周父非原居民為由,拒絕讓他下葬在周母位於屯門青山寺的雙穴墳內。周光暉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稱「山邊殯葬政策」違反《基本法》,要求法庭推翻署方決定。 申請人周光暉昨回覆查詢時稱,父親已逝世近80日,仍未落葬,強調他作為孝子,有責任讓父親入土為安,現時已到一個階段不能再拖延,故諮詢法律意見後,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周又稱,該雙穴墳自1977年興建時,已列明將用於安葬其父母,並非今天才突然改變,故認為署方的決定不合理。 根據入稟狀,周光暉一家為虔誠佛教徒,早年常到青山寺參拜和添香油,獲寺廟法師贈予一幅土地興建山墳。周母1977年去世後葬於該墳,並在旁留有一個位置予周父,多年來一直無人就該山墳投訴。而自1990年起,山墳位處的土地捲入業權爭議,經一輪訴訟後終變成官地。 寺廟40年前贈地築墳 後變官地 周父今年6月29日逝世後,周光暉希望按父親意願,將他葬於周母身旁,於是去信青山寺的信託人,要求讓其父葬於該墓,惟信託人稱山墳所處位置非其管轄範圍,將個案轉介民政事務總署。署方7月底回信表示,山墳位於政府的「認可殯葬區」,根據「山邊殯葬政策」只有屯門的原居民才可下葬,拒絕其申請。 政府指周父非原居民 周其後再交涉,署方承諾會重新考慮其申請。惟周稱署方無表明何時給予答覆,加上其父的棺木自8月15日起一直暫存於東華義莊,認為要盡快落葬,故入稟申請司法覆核。 指政策違反基本法平等條文 周光暉認為,殯葬政策讓原居民有多達4000公頃土地用作土葬,有違基本法中香港居民一律平等的條文,而且殯葬政策列明不影響1983年前已有的墳墓,故署方以此為由拒批申請,是違反政策條文。 【入稟編號:HCAL6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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