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原副市長呂銳鋒涉受賄被捕
【明報專訊】廣東省江門市檢察院日前對原深圳市委常委、深圳市副市長呂銳鋒(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偵查。同時受查的還有被指共犯的吳春梅。
現年62歲的呂銳鋒是廣東惠東人,2004年起至2015年一直擔任深圳副市長,其中2010年成為常務副市長,主管對港供水,同時還分管市規劃國土委、市人居環境委、市交通運輸委、市住房建設局、市前海管理局,負責市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工作等。市政府多個部門員工表示,呂銳鋒說話直接,對於問題也敢於擔責。
2015年1月曾傳出紀委人員當呂銳鋒的面前將其秘書帶走,這意味呂本人處境不妙,6月的深圳市政府換屆中,同為副市長的呂銳鋒、唐傑和陳應春同時退出領導班子,但呂仍擔任深圳市對口幫扶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而陳應春則在次年3月離奇跳樓身亡。
2015年底的深圳光明新區山泥傾塌意外後,呂銳鋒被中央調查組指對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留黨察看兩年、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