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未報 群組禁發表港澳台新聞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近日印發《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國信辦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時指出《規定》所稱互聯網群組,是指微信群、QQ群、微博群、貼吧群、陌陌群、支付寶群聊等各類互聯網群組。
由於明確了「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等原則,內地網民的自我審查也逐漸加強。
中國經濟網微信公眾號報道,《規定》要求,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規範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群組成員在參與群組信息交流時,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
由於微信群已立法規範管理,任何發言都要負擔法律責任,尤其是群主,該公眾號文章以內地公安提醒的口睆晼A有9類內容千萬別在群組發表,包括:政治敏感話題不發;不信謠不傳謠;所謂的內部資料不發;涉黃、涉毒、涉爆等不發;有關港澳台新聞在官方網站未發布前不發;軍事資料不發;有關涉及國家機密文件不發;來源不明的疑似偽造的黑警辱警的小影片不發;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信息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