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唐氏症男走失 機場地勤主管判社服
【明報專訊】機場地勤主管受命接送患唐氏綜合症男子入境時找不到對方,沒及時上報,並向警方謊稱男子已被其「叔叔」接走,該男子於失蹤6小時後被找回,幸未釀成悲劇。主管早前承認誤導警員罪,裁判官閱讀報告後,認為他屬初犯且有真誠悔意,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根據案情,被告張漢棋(31歲)受聘於地勤服務公司新翔香港,於今年2月14日下午負責接送患唐氏綜合症的抵港男子黃嘉杰(26歲)入境。其間被告與黃失散,被告害怕公司懲罰,未主動上報,更謊稱「叔叔」已把黃接走。黃則於當天深夜在沙頭角一輛巴士內被找回,事後張被捕。
官念初犯信有悔意
辯方引述社會服務令報告指內容正面,被告因此案罪成後,可能不再獲機管局發出禁區證,或失去已從事4年半的工作,已得到嚴重教訓,請求裁判官以社會服務令方式處理。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可考慮監禁式刑罰,但同意被告初犯,又相信他有真誠悔意,決定判處120小時社服令。
【案件編號:WKCC3935/17】